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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留学生项目

博士留学生项目


一、申请资格及提交材料

(一)基本要求

1)申请者须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既往病史,在本国有完整的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品行良好,无犯罪记录。愿意了解中国历史文化,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

2)学历和年龄要求

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从小学到硕士阶段完整的学习经历,具有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历,并取得本国教育部认证的学士学位及毕业证明文件。

3)语言能力要求

授课方式

入学语言水平要求

毕业语言水平要求

汉语授课

有效期内的新HSK四级及以上、HSKK成绩(达到中级及以上)。

1、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达到HSK六级;

2、其余专业学生达到HSK五级。

英文授课

申请者需满足第1-3条件之一且满足第4条。

1、申请者母语为英语或者官方用语为英语;

2、所获得的最高学历为英文授课项目;

3、通过英语国际考试测试:雅思学术类6.0分,单科不少于5.5分;托福考试85分,单科不低于20分,或相当水平;GRE成绩不少于300分;多邻国成绩95分以上。

4、入学报到后参加英语测试且合格者。

博士研究生的中文能力应当至少达到HSK三级。















(二)身份资格审查

1)申请者须为持有效外国护照的非中国籍公民。

2)中国公民移民外国后申请以外国留学生身份来华留学者,必须持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四年(截至入学年度的430日前)之内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

3)申请者相关信息经秦皇岛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审核确认后才可以进入录取环节。

(三)所需材料:

1)网上报名系统http://admission.ysu.edu.cn填报申请信息(附照片),生成申请表,填写时要有从初中至最高学历阶段以及工作经历的完整连续的描述;

2)《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至办理录取手续时,体检日期不得超过6个月);

3)护照复印件(照片页),从申请期间到取得签证入境之前,护照不可更换;

4)在学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非中、英文本需附上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本)

5)硕士阶段成绩单复印件(非中、英文本需附上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本)

6)语言能力水平证书复印件;(申请中文授课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新HSK4级证书复印件,申请英文授课须提供英语能力水平证明复印件);

7)个人陈述;

8)两名教授(副高以上职称)推荐信;

9)无犯罪记录证明(非在校生需提供。未标明有效期的,按6个月内有效掌握;标明有效期的,以材料为准;在校生提供在学表现证明作为无犯罪记录证明);

10)个人银行资金证明(5000美金以上,如果是父母做担保,需要提供父母与学生的关系证明;符合奖学金申请条件者无需提供);

11)报名费800元(同时需上传银行收据扫描件至我校申请系统)。

二、申请方式

1)登录燕山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网上报名系统http://admission.ysu.edu.cn,完成在线申请并上传申请材料的原件高清扫描版,不接受拍照图片及复印件。

2)支付报名费,并上传银行收据扫描件至我校申请系统。报名费不予退回

3)学历生入学时间为秋季学期(一般9月)。如填报信息填写不准确、资料上传不完整,申请将被退回或影响后续申请的审批,一切后果自负。

三、申请时限

博士研究生类别

申请截止日期

春季学期

秋季学期

自费

630

奖学金生

燕山大学校长奖学金

530

国家奖学金

以国家留学基金委和教育部语合中心公布的时间为准

四、收费及退费政策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河北省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所有费用以人民币计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人民币:元)

报名费

800/

学费

23100/学年(中文授课)

28100/学年(英文授课)

保险费

800//

教材费

按实际情况收取

住宿费

10600//床位 (双人间)
 21200
//间 (单人间)

(二)收费及退费政策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河北省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所有费用以人民币计价。

符合有关退学规定的留学生,可向学校提出退还学费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学校将遵循合理、适当的原则,应予退还全部或部分学费,并及时办理有关退学手续。所涉及费用以学期、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为准,以人民币计价。具体退费标准参照《燕山大学来华留学生退费暂行规定》执行。

五、培养方式

(一)学制

1)来华留学生采取弹性学制。

2)攻读博士学位留学生的标准学制为4年,最长在学年限为6年(含休学)。

3)留学生休学、服兵役期间免交学费。

(二)课业学习

1)我校教学实行学分制,留学生应按照学校规定的培养计划学习,除个别成班建制项目外,原则上与同专业的中国学生同班上课。

2)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应根据入学时制订的研究生培养方案,学习规定的课程并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

(三)毕业与授予学位

1)博士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完成培养方案,考试成绩和论文答辩合格者,颁发毕业证书。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对符合条件毕业的来华留学博士生授予学士学位。

(四)学籍异动

留学生申请休学、转学、退学、改变学习专业、改变学生类别、延长学习期限和提前结业,向所在学院及国际教育学院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办理有关手续。

六、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河北大街438号燕山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邮编:066004

电话:+86-335-8095518

邮箱:study@ysu.edu.cn

联系人:冯丹、贾千秀、王志宙

学院网站:https://ies.ysu.edu.cn

在线申请:http://admission.y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