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调配资源,进一步优化留学生公寓管理工作,根据《燕山大学来华留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国际教育学院失联留学生处置规范(暂行)》,现决定对以下长期占据公共空间的学生物品实施集中清理。
一、涉及人员

二、处理流程
1.本通知将通过学生登记联络方式发布。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相关学生请按要求清理带走宿舍个人物品。如无法自行清理,可授权委托他人代为整理邮寄。
2.公示期结束后,如仍有未认领、未收归的遗留物品将视为无主遗弃物品,学院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以上遗留物品进行统一处理。
三、物品处理方式
1.自行处理或委托他人处理。
2.若未能及时处理遗留物品而导致任何损失,责任由其个人承担。
学院始终致力于为全体学生打造优质的学习与生活环境,衷心感谢大家对学院工作的理解与大力支持。
燕山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