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河北省政府奖学金、燕山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位来华留学生:
为树立先进典型,激励我校来华留学生勤奋学习、锐意进取,现将2025‑2026学年河北省政府奖学金、燕山大学校长奖学金年度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重要说明:同一学年内,河北省政府奖学金与燕山大学校长奖学金不可同时获得,学生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申请,请勿两项同时申报。
一、参评对象
(一)河北省政府奖学金
本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自费学习的二年级及以上非中国籍学历留学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参评资格:
1.当年毕业的学生;
2.参评学年内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学籍处于休学或保留学籍状态的学生;
3.中国政府奖学金生、燕山大学校长奖学金生、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生、汉语进修生、预科生;
4.非学历生;
(二)燕山大学校长奖学金
评审对象为我校在读来华学历留学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参评资格:
1.当年毕业的学生;
2.中国政府奖学金生、河北省政府奖学金生、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生及其他全额奖学金学生;
3.非学历生;
4.参评学年内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学籍处于休学或保留学籍状态的学生;
5.超出学制基本修业年限的学生;
两项奖学金具体参评规则详见燕山大学十三组团公示栏。
二、材料要求
(一)申请河北省政府奖学金需提交材料
1.《燕山大学河北省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2. 护照信息页扫描件;
3. 有效居留许可页扫描件;
4. 学院出具的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书面证明扫描件;
5. 符合优先加分评审条件的其他佐证材料(非中文或英文的佐证材料须提供经过公证的中文或英文译本)。
(二)申请燕山大学校长奖学金需提交材料
1.《燕山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审表》(需提前协调导师完成表格内导师填写部分)。
三、提交要求
1. 河北省政府奖学金&燕山大学校长奖学金
提交时间:北京时间2026 年 9 月 14 日 9:00-11:30、15:00-17:30前,逾期不予受理。
提交方式:纸质版交至13组团活动室 202。
注意:请认真阅读申请条件、申请办法和评审办法,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四、特别提示
1.评审遵循自愿申请原则,不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2.提交的论文等科研成果须与本人所学专业相关,属于本人专业科研领域;正在审稿、已接收尚未见刊的论文不予认定,无需提交。
3.所有提交的成果、证明材料,仅限参评时间段内取得方为有效。
4.申请人须保证全部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评资格。
5.同一学年河北省政府奖学金、燕山大学校长奖学金不可兼得,请慎重选择申报项目,请勿两项同时提交申请材料。
燕山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 年 9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