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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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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全球中文教育主题学术活动——国际中文智慧教育专项课题计划的通知
Release Time : 2023年05月04日 11:20   Source :    hits :

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国际中文智慧教育理论及应用研究,凝聚智力资源,发挥学术引领作用,促进国际中文智慧教育长远发展,世界汉语教学学会与五洲汉风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联合设立“2023年全球中文教育主题学术活动—智慧教育专项课题”,依托世界汉语教学学会智慧教育分会组织实施,现组织申报。


一、研究方向

1. 国际中文智慧教育标准体系建设研究

2. 国际中文智慧教学模式探索及优化研究

3. 国际中文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研究

4. 国际中文智慧教育师资建设与人才培养研究

5. 国际中文智慧教育信息化技术的创新发展研究

6. 国际中文教育平台数字化水平提升及创新研究

7. 国际中文智慧教育市场化发展模式及案例研究

8. “中文+职业技能智慧教育国际化发展研究

9. 国际中文智慧教育服务能力建设及探索研究

10.网络中文课堂高质量发展研究

具体条目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选题的文字表述进行适当修改。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可结合自身专业领域和研究兴趣自行设计课题题目。课题题目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二、申报说明

(一)课题要求

申报智慧教育专项课题项目,要紧扣主题,体现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具有原创性、开拓性、现实性和针对性。

(二)申请人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素养,从事国际中文教育行业,熟悉课题项目相关领域研究状况。

3. 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三)申报要求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保证课题质量和完成进度,对智慧教育专项课题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1. 申请人同年度作为主持人一次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作为课题组成员只能参与一个项目;

2. 凡主持在研主题学术活动的,原则上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再次申报;

3. 不能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究成果再次申报;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全球中文教育主题学术活动计划申请书(学术研究类)》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予立项;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项目结项。

4. 申报课题须按照《全球中文教育主题学术活动计划申请书(学术研究类)》要求,如实填写资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四)项目评审及立项

1. 智慧教育专项课题项目评审坚持公平竞争、公开公正、严格规范、择优资助的原则。基本标准为:

1)研究选题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或现实意义,与国际中文智慧教育发展密切联系,具有前瞻性,预期能够产生创新性成果,并能指导业务的发展;

2)课题研究方向正确,内容充实,论证充分,拟突破的重点难点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可行;

3)课题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对申报课题有一定的研究基础,有相关研究成果和资料准备,有完成研究工作所必须具备的时间和条件;

4)研究实施切实可行,预期目标能够完成,经费预算安排合理。

2. 由学会及分会秘书处组织资格审查,邀请同行专家按照统一制定的评审标准集中评议,从研究选题、内容方法、研究基础、可行性、成果价值等方面对申请材料进行匿名评审,给出立项建议。

3. 学会及分会秘书处对立项建议名单进行最终评议,评议结束后形成拟立项课题名单并进行对外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下达立项通知书,并拨付首批资助经费。立项后,申请书即视为具有约束力的立项协议。

(五)项目过程管理

1.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需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任务,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项目责任单位是项目资金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项目资金的日常管理和监督,项目负责人是项目资金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

2. 全部项目要求2年内完成并通过验收考核,原则上不允许延期。考虑国际中文智慧教育的发展特点,建议项目1年内完成。

3. 获准立项的课题须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合作协议。

4. 为保证研究质量,智慧教育专项课题项目实行中期检查制度。项目负责人需提交中期报告,由学会或分会秘书处进行中期评审。

5. 研究过程中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视为课题重大变更,须由负责人提出,经学会及分会秘书处审批之后方可实施。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变更的课题,将不予以结项。

1)变更课题负责人的;

2)改变项目名称或主要研究内容的;

3)改变最终成果形式的;

4)因故中止或要求撤销课题的。

6.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将对该课题予以撤销,并酌情追回资助经费,项目负责人3年之内不得重新申报新课题:

1)以课题名义进行盈利或诈骗行为的;

2)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或主要研究内容的;

3)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或学术质量低劣的;

4)剽窃他人研究成果,或发现学术不端行为的;

5)第一次中期评审或结项鉴定未通过,经修改后重新评审或鉴定仍未通过的;

6)项目未在要求时间内完成的。

(六)资助经费

1. 每项课题固定资助2万元。资助经费分2次拨付,立项后拨付70%,通过验收考核后再拨付其余30%预留经费。未通过结项验收的项目,不予拨付预留经费。

2. 申报者可参考《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经费管理办法》,以及所在单位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根据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地编制经费预算。

(七)结项及成果

1. 学术研究项目成果完成并通过审核验收后,结余资金可用于项目最终成果出版及后续研究的直接支出。若项目研究成果通过审核验收1年后资金仍有剩余的,应当按原渠道退回。

2. 项目成果未通过审核验收的项目,或责任单位信用评价差的,结余资金应当在接到有关通知后30日内按原渠道退回。对于因故被终止执行的项目的结余资金,以及因故被撤销的项目的已拨资金,责任单位应当在接到有关通知后30日内按原渠道退回。

3.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要自觉接受国家财政、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应当积极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4. 课题研究成果可以包括著作、论文(集)、研究报告、课程、工具书、数据库、系统、专利发明等多种形式。课题研究过程中所开展的学术报告、咨询服务、政策建议等活动及其实际效果、社会影响可一并纳入课题鉴定范围。

5. 课题最终成果的基本要求是:

1)鼓励课题负责人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发表1篇论文;

2)研究总报告不少于3万字,成果公报5000字以上。

6. 结项评审鉴定专家在认真阅读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照课题申请书预期目标,从创新程度、完备程度、难易程度、成果价值等方面评估,提出客观、公正、全面的鉴定意见。

7. 课题研究成果公开发表或向有关部门报送时,须在醒目位置标明“全球中文教育主题学术活动(智慧教育专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资助等信息,世界汉语教学学会、五洲汉风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有权对课题成果进行使用、宣传和推广。

8. 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智慧教育专项的,须在申请材料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结项时需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9. 鼓励项目成果向国际中文智慧教育产品、新技术转化,提高项目成果的实用性;鼓励向课程、教材、教学转化,为培养优秀人才服务。

10.项目成果归五洲汉风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和课题组共同所有。

三、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截止至623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者按照通知内容指引,如实填写书面材料,确保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没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申报者需奖申请材料纸质版(2份)交至国际教育学院综合办公室(西校区实训楼4号楼210A 陈老师 8047050),电子版发送至gjjw@ysu.edu.cn


附件:全球中文教育主题学术活动计划申请书(学术研究类)


燕山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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