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燕山大学中国高校自主招生项目(丝绸之路项目)
“中国高校自主招生项目”系向中国部分省、自治区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分中国高校提供的全额奖学金,用于部分中国高校直接遴选和招收优秀的外国青年学生来华学习。
一、 资助类别及专业、期限及授课语言
1.资助类别。硕士研究生(燕山大学仅限材料科学与工程)。
2.资助期限。硕士研究生3-4学年。资助期限为录取时确定的学习年限,包括专业学习和汉语补习的期限。
3.授课语言。中英文授课
二、奖学金内容
包含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和综合医疗保险。
全额奖学金
●学费:包括奖学金生培养、管理以及组织或支持奖学金生开展文体、参观、联欢等活动的费用。学费由学校统筹使用。
●住宿费:即为中国政府奖学金生提供免费宿舍或发放住宿费补贴的费用。住宿费由学校统筹使用。按学校规定在校内住宿的,由学校提供免费宿舍,一般为双人间;经学校批准,选择校外住宿的,可按月或季度获得学校发放的住宿费
硕士研究生(普通进修生):700元人民币/月
●生活费: 3,000元人民币/月
生活费由学校按月发放。奖学金生当月十五日(含十五日)之前到校注册的,发给全月生活费;十五日以后注册的,发给半个月生活费;毕业生的生活费发至学校确定的毕业之日以后的半个月;奖学金生在学期间(正常假期除外)因个人原因离华时间超过15天的,其离华期间生活费停发。
●综合医疗保险(保险内容及理赔程序请登录http://www.csc.edu.cn/studyinchina 或 http://www.campuschina.org查阅“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简介及理赔指南”)。
三、申请受理机构和申请时间
申请受理机构:燕山大学。
申请时间:截止到2019年6月14日。
四、申请条件
1.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2.学历和年龄要求: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岁;
五、申请流程
1. 申请人向燕山大学提交申请,可发送邮件至study@ysu.edu.cn。
2. 登录“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登录http://www.csc.edu.cn/studyinchina或 http://www.campuschina.org 后,点击“网上报名学生入口”图标进入)填写申请信息,在线提交并打印《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操作说明和“受理机构编号”,可向燕山大学直接咨询和索取。咨询电话:+335 8047570
3.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提交至申请高校。
注: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受理学生个人的直接申请。
六、申请材料(均为一式两份)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中文或英文);
2.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须另外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3.学习成绩单。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4.来华学习和研究计划。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本科生不少于200字,研究生不少于800字;
5. 推荐信。申请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者须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6.申请学习音乐专业的学生须提交本人作品的光盘;申请学习美术专业的学生须提供本人2张素描画、2张色彩画以及2张其它作品的光盘;
7.年龄不满18岁的申请人,须提交在华法定监护人的相关法律文件;
8.《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复印件。原件自行保存,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可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studyinchina 或 http://www.campuschina.org 下载,须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
8.已获得HSK成绩报告的,请将复印件附在申请材料中。
以上材料请按上述顺序在左上角装订成册(一式两册)。无论录取与否,申请材料均不返还。
七、录取及通知
1.自主招生项目高校负责审核申请材料、确定录取人选;
2.拟录取人选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合格,即可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来华学习;
3.每名奖学金获得者只能获得一个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的资助,对于同时被多所高校录取的奖学金申请人,国家留学基金委仅为其保留一所学校的奖学金资格;
4.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6月30日前将《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表)寄回录取院校,由其转交学生本人;
5.奖学金获得者来华后不得变更录取院校、学习专业及学习期限;
6.不能按录取期限来华学习者,奖学金资格不予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