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国际社会对日益增长的中文教育类人才的需求,促进世界各国中文教育的发展,助力国际中文教育人才的成长,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设立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聚焦培养合格的海外中文教师。各推荐机构可推荐优秀学生和在职中文教师到燕山大学学习和进修汉语国际教育及相关专业。燕山大学始建于1920年,是河北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四方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河北省重点支持的国家一流大学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北京高科大学联盟成员。燕山大学积极推进教育对外开放,构建全球国际交流与合作网络,与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80余所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是具备中国政府奖学金、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招生资格院校。
一、奖学金资助对象
1.非中国籍人士;
2.身心健康,品学兼优;
3.有志于从事中文教育、教学及相关工作;
4.年龄为16-35周岁(统一以2021年9月1日计)。在职中文教师放宽至45周岁,本科奖学金申请者一般不超过25周岁。
二、奖学金类别及申请条件
1.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
2021年9月入学,资助期限为2年。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五级)210分、HSKK(中级)60分。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或相关证明者优先。
2.一学年研修生
2021年9月入学,资助期限为11个月。不录取在华留学生。
汉语国际教育方向,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三级)270分,具有HSKK成绩;汉语言文学、中国历史、中国哲学等方向,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四级)180分、HSKK(中级)60分;汉语研修方向,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三级)210分,提供HSKK成绩者优先。
3.一学期研修生
2021年9月、2022年3月入学,资助期限为5个月。不录取护照上有X1、X2签证者。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文学、中国历史、中国哲学等方向,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三级)180分,具有HSKK 成绩。
三、办理流程
2021年3月1日起,申请者可登录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报名网站(cis.chinese.cn)申请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登录奖学金网站,查询推荐机构与接收院校(燕山大学);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关注申请进程、审核意见与奖学金评审结果;奖学金获得者与我校确认办理来华留学手续,在线打印获奖证书;按我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截止日期(以北京时间为准):
1.9月入学:学生申请截止日期为5月15日,推荐机构、学校审核截止日期为5月25日;
2.2022年3月入学:学生申请截止日期为11月15日,推荐机构、学校审核截止日期为11月25日。
语合中心将委托专家组对材料及进行集中评审,燕山大学将根据最终的评审结果邮件通知拟录取学生,一般于我校开学前2个月告知录取结果。
四、关于汉语桥获奖者
在各类汉语桥比赛中获得2021年度“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证书”者,登录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网站,凭奖学金证书向我校提交申请材料。如有问题,请咨询 chinesebridge@chinese.cn。
五、推荐机构和接收院校
推荐机构和燕山大学依据本办法履行属地责任,提供咨询、推荐、招生等服务。
六、其他
1.学历生须参加年度评审,详见《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
2.未按时报到、入学体检不合格、中途退学、休学者,取消奖学金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燕山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电子信箱:study@ysu.edu.cn
联系人:冯丹、张文莉
电话:+86-335-8095518,8096708
八、附件
1.奖学金资助内容及标准
2.奖学金申请材料清单
附件1
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资助内容及标准
奖学金资助内容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四周研修生除外)和综合医疗保险费。
1.学费用于奖学金生的培养与管理,开展文化活动,组织参加汉语考试等,不包含教材费和旅游景点门票。
2.住宿费用于提供免费宿舍,为双人间;经奖学金生申请、接收院校批准,选择校外住宿者,由学校按月或季度发放住宿费,标准为700元人民币/月。
3.生活费按月发放。一学年和一学期研修生标准为2500元人民币/月;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生为3000元人民币/月。奖学金生按我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否则取消奖学金资格。当月15日(含15日)前到校注册者,当月发放全额生活费;15日以后注册者,当月发放半月生活费。奖学金生在学期间(不含寒暑假)因个人原因离开中国时间超过15天者,停发离华期间生活费。奖学金生因个人原因休学、退学或受我校纪律处分者,停发自休学、退学或接到处分通知之日起的生活费。毕(结)业生的生活费发放至学校确定的毕(结)业日期后的半个月。
4.综合医疗保险费参照中国教育部来华留学有关规定执行,由我校统一购买。一学期研修生为400元人民币/人,一学年以上标准为800元人民币/年/人。
附件2
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申请材料清单
一、与所有申请者有关的证明材料
1.护照照片页扫描件。
2.HSK、HSKK 成绩报告(有效期两年)扫描件。
3.推荐机构负责人的推荐信。
二、与学历生有关的证明材料
4.提供最高学历证明(毕业预期证明)和在校学习成绩单。
5.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须提供两名副教授以上职称导师的推荐信。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者优先资助。
三、在职中文教师须附上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
四、未满18周岁的申请者,须提交在华监护人署名的委托证明文件。
五、申请者还须提供接收院校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