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山大学校长奖学金——博士生奖学金项目
1、资助类别及发放方法
燕山大学校长奖学金用于资助申请到我校自费学习的国际学生,包括博士留学生、硕士留学生、本科留学生和预科留学生。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生不在资助范围之内。学校国际学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定期对燕山大学校长奖学金申请人进行年度评审,依据《燕山大学校长奖学金年度评审管理办法》进行发放。
2、奖励额度
学生类型
奖学金(万元)
博士生
含学费、住宿费
每月生活补贴0.2万元,按12个月/年发放
3、奖学金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满足燕山大学留学生入学基本要求;申请人须对华友好,学习成绩优良,严格遵守中国法律、社会公德和燕山大学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道德水平。
申请博士生奖学金,需达到以下条件至少一项,具备多项者优先:
(1)硕士学历阶段学习成绩平均在80分以上;
(2)硕士学位毕业论文取得良好及以上成绩;
(3)申请中文授课专业者,HSK成绩需达到5级及以上;申请英文授课专业者,雅思成绩需达到6.5分以上,托福成绩需达到85分以上,多邻国成绩需达到105分以上,或达到同等英语水平及以上;
(4)在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名义发表过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
4、奖学金申请办法
(1)登陆燕山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网上报名系统http://admission.ysu.edu.cucas.cn,完成在线申请,并在线提交以下材料:
1)燕山大学校长奖学金申请表。
2)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学位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或已就业,需另外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或就业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非中、英文本需附上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本。
3)提供学习成绩单。非中、英文本需附上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本。
4)语言能力水平证书原件高清扫描件。
5)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原件高清扫描件。
6)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过的作品或文章原件高清扫描件。
7)各类文体特长相关证明文件原件高清扫描件。
8)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注:以上材料的原件需在入学注册时审核验证。
(2)国际教育学院对申请者的资格、申请条件予以认定并提交燕山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审议。评审工作小组由燕山大学国际学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3)评审工作小组根据学院评审意见以及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组织学生进行面试)并确定获奖名单。
(4)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名单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如无异议,由国际教育学院书面通知国际学生录取结果。
(5)获得奖学金的国际学生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否则将按照自动放弃奖学金处理。
5、申请截止日期: 5月20日
6、联系方式:
地 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河北大街438号燕山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邮 编:066004
电 话:+86-335-8095518
邮 箱:study@ysu.edu.cn
联 系 人:冯丹、贾千秀、王志宙
学院网站:https://ies.ysu.edu.cn
在线申请:http://admission.ysu.edu.cucas.cn